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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做账报税申报对比异常税务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24-11-26 0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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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企业的会计人员对申报对比操作应该不会陌生,企业需要每月按时完成抄报税,否则会导致纳税申报对比异常,不会通过。那么企业做账报税申报对比异常税务怎么解决?

一、企业做账报税申报比对规则

1、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申报表填写规则执行。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销项比对。

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即征即退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2.进项比对。

(1)当期已认证或确认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进项金额、税额合计数。

(2)经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

(3)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税额。

(4)取得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的税额。

(5)按照政策规定,依据相关凭证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得出的进项税额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相应凭证税额。

(6)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注明的应作转出的进项税额应等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中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7)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不应小于零。

3.应纳税额减征额比对。

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减征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征税额。

4.预缴税款比对。

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本期发生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

二、企业做账报税申报对比异常税务怎么解决?

1、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属于申报表填写错误,可以解除异常的,在系统中签署"同意解锁"意见后,核心征管系统向税控系统提供解锁标志。

2、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在系统内将《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转办单》推送税源管理部门处理。

3、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在系统中签署"同意解锁"意见后,核心征管系统向税控系统提供解锁标志。

4、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需要立案查处的,在系统内将《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转办单》推送稽查部门处理,当稽查部门在系统中签署"同意解锁"意见后,核心征管系统向税控系统提供解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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